流年殇别

  • 作者: 无意归
  • 来源: 原创
  • 发表于1970-01-01 08:00
  • 被阅读44
  • 一年里有春夏秋冬,一生里有悲欢离合,而情人之间的一瞥,有过四季,有过五味,有过七情六欲。 

        一瞥之中,最为多情;一念之间,最为伤人。 

        记忆穿肠,思念泛滥却又渐渐转淡。一缕剪影,浣洗在流年的碧水中,终于漫漶不清。 

        若是人就此死了去,记忆就此葬了去,却也干净。不料一生之中百转千回,兜兜转转,跨过山长,淌过水阔,终又在柳暗花明处相逢。 

        再相逢,鬓已苍苍也。眼中,情与爱燃尽成灰;心中,悲与喜落幕。只有淡淡的一句问候:“你也来看戏?” 

        戏台上,二胡咿呀,急弦短弦的挑拨,弹出的尽是凄凄惨惨戚戚的悲音。素装的杨贵妃长袖如水,掩面长泣对君语:“百年离别在须臾,一代红颜为君尽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马嵬驿,绝情地。众军急喧喧:“不杀贵妃,誓不护驾。”乱世之中,聚起九五之尊,帝王之威,却无力护住那一朵娇花。绝望的唐明皇只能眼睁睁地目睹风雨摧残,断送天涯,一代佳人,自缢身亡,“当年貌比桃花,今朝命绝梨花。” 

        台上唱的凄婉动人,台下听的却波澜不兴。 

        “好巧。一别之后,有三十余年未曾见过了吧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是三十六年零四个月又六天。”这句话埋藏在莫吟秋的心底,就像一枝被折下丢进花瓶的桃花,所有的花蕾来不及绽萼吐芳,而是化为枯萎,余下一节干巴巴的瘦枝,“令夫人可安好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的眼中同样有一池枯死的春水,“她已过世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哦?”莫吟秋转动了下身子,将不舒服从椅子间驱赶出去,“天命所在,无可违逆,但请节哀顺变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你我不过暂寄天地间,死生有命,看淡了也就不会哀戚。”古牧剑的神色不变,“不知大小姐这些年生活可好?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轻抚着身上略微发旧的貂裘,轻叹道:“日子好也罢,差也罢,一年不过十二个月,一日不过十二时辰。习惯了繁华,繁华不过一场梦幻;接受了寂寞,寂寞亦不过是一盏灯油,即便再难熬,终也有烧尽的一刻。” 

        两人沉默了下来。 

        戏台上,“唐明皇”垂泪长叹:“温香艳玉须臾化,今世今生怎见她?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跟着轻轻地哼唱,忽然展颜道:“看来我们与唐明皇好,至少今生还有再度相见的机会。” 

        二胡咿呀,弦音凄绝。四月天,寒意犹存,不敌春意。戏园里,桃花红,梨花淡白胜雪。 

        初相见,亦是一片粉妆素裹,朱红摇曳。不同的是,那一片白的是茫茫大雪,红的是梅开正艳,梅香清雅。 

        少女的心如同梅花一般,悄绽蓓蕾,芳香暗吐。 

        “我的剑法可胜得过那淫贼?”莫吟秋仰着头,半是兴奋半是惴惴地问着眼前的剑士。 

        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朝题名天下知。文人的命运如是。 

        十年苦练无人知,一举杀敌天下闻。武者的命运如是。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杀的是柳叶梣,天下第一淫贼。行走江湖二十年,柳叶梣玷辱过的女子不下千名,其中不乏达官贵人的妻妾,名门正派的女弟子。天下第一山庄——藏剑山庄亦蒙其羞辱:一名女弟子行走江湖时,不幸被其迷奸,事毕含羞自杀。为此藏剑山庄的庄主莫飞花悬赏黄金千两,誓将柳叶梣血债血偿,并立下门规:柳贼一日不除,藏剑山庄女子一日不可出庄!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杀了柳叶梣,狡如狐、猛胜虎、轻功天下第一的柳叶梣,提着他的首级上了藏剑山庄,换取赏金千两。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赢得并不轻松,肋骨断了两根,胸口中了一剑。但他活了下来。生死之间,胜负已判。 

        藏剑山庄的庄主莫飞花力劝古牧剑留下来养伤——他用柳叶梣的血换来了功与名,自然也有人想用他的血来一战成名。受伤的狮子即便再凶猛,也抵挡不过一群豺狼的偷袭。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应允了。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欢喜了。 

        江湖儿女侠客梦。身为藏剑山庄的庄主千金,她自负为江湖第一流的女剑客,无奈却受缚于庄规,不得迈出庄门半步。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替她打碎了那道禁令。 

        她欢喜无边,于是偷偷潜进后花园,去见古牧剑:“你帮我看看,若是我在江湖中遇见柳叶梣柳贼,能否全身而退?” 

        在古牧剑面前,莫吟秋演练了名动天下的“藏拙剑法”。她白衣胜雪,长剑如虹,催动梅花与白雪随着剑气上下飘舞,催动古牧剑的衣袂飘飘。 

        舞毕,莫吟秋仰着头,半是兴奋半是惴惴地问古牧剑:“我的剑法可胜得过那淫贼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摇了摇头,一脸的诚实,“不行。你逃不过他的魔爪。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的头渐渐地垂了下去,一直垂至古牧剑的视线无法将她的容颜笼罩,“若是我不敌他,那你……会帮我吗?” 

        二胡的声音太悲凉,以至于连记忆都被染上了一层悲伤。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缓缓地拈起一块枣泥荷花酥,神情微痴,“可记得我请你吃过这酥的滋味么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点了点头,道:“记得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滋味如何?” 

        “很甜。可是……不合我的口味。我是北人,喜欢咸甚于甜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你到头来,还是不肯哄我一回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呃……那我再尝一块吧。”古牧剑拈起一块枣泥荷花酥,放入嘴中,慢慢咀嚼,“还是很甜。数十年间,你的口味倒未曾变过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为何要变?人若是连自己喜欢的,都要改变都要抛弃,那么生有何欢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怅然,“可是我却变了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哦?怎么个变法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拧过脸去,不让自己的容颜落入莫吟秋的视线笼罩之中,“变得……喜欢这股甜气。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一怔,随即笑了,“后悔初心了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摇了摇头,“不悔。这份甜,偶尔尝之,谓为美味。但若日日以此为食,难免腻味。” 

        微笑从莫吟秋的脸上褪去,如同肃杀秋风卷尽最后一片落叶般。她的声音与身躯微微颤抖,“我始终不解,你为何要为那样的一名女子放弃整个江湖?” 

        三十四年前,莫吟秋亦曾追问过古牧剑这一句,只是当日里古牧剑并未给她答案,而是一字一句地道:“不管她从前的身份是什么,但从这一刻起,她只有一个名份,那就是我古牧剑的妻子!我不容许任何一个人伤害她。谁都不行!” 

        那是他的大喜之日。红烛高烧,酒气熏人。边上搭着一简陋戏台,锣鼓喧天,唱词悠长:“一自瑶琴操离鸾,眼底知音少与弹。今朝拂拭锦囊看雪寒,伤心一曲倚阑杆,续弦关睢声调难……”却是关汉卿的名剧《拜月亭》。 

        一团喜庆之中,莫吟秋与之格格不入:她一袭素衣,裙裾溅了污泥;面容憔悴,眼波间,有泪光浮泛。 

        她打了新娘子一巴掌,再声嘶力竭地质问古牧剑:“你真的甘愿为她放弃整个江湖?” 

        一个答案迟了三十四年,但终究姗姗而来,“因为她可以为了我,放弃整个世界。我知道,即便某日我流落街头,一身烂臭,她亦可以将我紧紧抱住。在她的眼中,我是她的天,是她的地,是她独一无二的夫君。无论她之前经历了多少个男人,可是在我相逢之后,她的生命里就只有我一个。” 

        他放弃天下第一山庄的千金,而娶了一个妓女,耗尽千金为她赎身,为她金盆洗手,退隐武林。 

        他成全了一个女子的幸福,却也毁掉了另外一个女子的绮梦。 

        曾经里莫吟秋无法想通,那个陪她赏花、论剑、品茶、共尝甜品、默认要照顾她一生一世的男人,缘何最终却娶了一名妓女——纵然她美貌动人,才艺惊人,可毕竟是人尽可夫哪。女人最重要的是什么?名节!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?名气!她的毫无名节,将毁掉他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名气,而沦为武林的笑谈。 

        她不懂,亦不解。因为嫉妒堵塞了她的七窍玲珑心,愤怒控制了她的眼手身心。所以她打了新娘子一巴掌—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,她决计不会再打那一巴掌。因为天下第一山庄的千金,打了秦淮青楼的一代名妓,这亦是一桩武林笑谈。 

        可是,“这是我一生中最快意的时刻。”莫吟秋的眼中闪着光,“如同站临在千军万马面前,为爱而战。没有刀光剑影,但却似打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。我败了,却又赢了。我败给了另外一个女人,但却赢了我自己。每个女人一生中都应该有这么一场战争。不计成败,不为某人,只因为年轻过,爱过,恨过。之后往事如风,刻骨铭心化为云淡风轻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奶奶,那一个男人呢?是否又为你而战过?”一个小女孩,眼眸亮晶晶地望着莫吟秋。 

        “他为我杀过人。”莫吟秋的眼中闪过另外一种光芒,这种光芒弥漫于夜色之中,熠熠生辉。 

        “天火地雷帮的秦霹雳,是你杀的吧?”莫吟秋偏着头,问眼前的这名垂暮老人。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盯着自己粗大的骨节,声音沉静如古井水,“是我杀的。那个什么玉面小白龙,也是我杀的。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惊愕了,“什么?萧言欢也是你杀的?” 

        “是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你让我沦为了寡妇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“他不配你。” 

        泪水就就像是春天里从泥土中钻出的竹笋一般,从莫吟秋的眼中冒了出来,“因为你觉得她配不上我,所以你就杀了他;恰如我认为她配不上你,所以打了她一巴掌?” 

        他紧闭双唇。 

        “既然是你杀了秦霹雳,那么可以名正言顺地娶我,甚至纳为小妾也都可以,为何却要躲在暗地里,眼睁睁地看着我嫁给另外一个男人,然后又用秦霹雳的火器杀了他,让世人以为是天雷地火帮的报复所为?你何时变得如此缩头藏脑,毫无半点英雄气概?” 

        他没有辩白,只有双手骨节变白。 

        她凄楚地笑了,“不得不承认,我不懂你,你却也从未真正走进我的生命。” 

        三十四年前,当她从怀着刻骨的悲伤返回藏剑山庄时,发现山庄已化为一片焦土。包括藏剑山庄庄主莫飞花在内的,全庄二百一十二口人,全都葬身断垣残壁之下。 

        杀人者,天火地雷帮。 

        藏剑山庄的一名弟子在阻止天火地雷帮的作恶时,杀了其中一人,伤了两人。天火地雷帮帮主秦霹雳率众上门兴师问罪,要求交出凶手,却被莫飞花断然拒绝:此乃替天行道,藏剑山庄门下弟子明白是非,我这当庄主的难道还会颠倒黑白,向邪恶低头不成? 

        秦霹雳铩羽而归,暗中开始布置报复。是夜,夜黑风高。天火地雷帮倾巢而出,发动攻击。 

        天火地雷帮,顾名思义,长于火器与暗器。 

        论剑法,莫飞花天下第一流。无奈秦霹雳并不会给他出剑的机会。四面八方中,天火地雷帮的上下齐发“霹雳火”——一种包裹了火油的暗器,落地生火。藏剑山庄四面环林,建筑以木为主,最忌火苗。加上夜风狂乱,助长火魔气焰。很快,整座藏剑山庄沦为了一座火海。大半弟子家眷在睡梦之中,来不及躲避,被活活烧死。极少数突出火海,却遭遇到天火地雷帮埋伏的帮众暗器齐发,成为了活靶子。 

        莫飞花在火起时,抢入祠堂中,想要救出一干祖宗牌位以及暗藏的剑术秘笈,不料一根大梁烧断,砸将下来。他空有绝世武功,却抵不过熊熊烈火,最终与那些祖宗牌位一起融化入泥土。 

        悲痛欲绝的莫吟秋誓言报仇,昭告天下:谁若杀了秦霹雳,她便嫁给他,陪嫁整个藏剑山庄的庄产。 

        大火烧掉了整个藏剑山庄,可是却没有烧掉藏剑山庄苦心经营上百年的产业——这些产业遍布整个江南,富可敌国。 

        美女加巨财,诱惑十足。整座武林为之疯狂。一时间天火地雷帮成为众矢之的。但秦霹雳的火器暗器并非浪得虚名。无数的武士剑客倒在了火拼之中。 

        十天之后,秦霹雳的首级挂在了藏剑山庄的废墟之上。杀人者没有留下片言只语。 

        整座武林再度为之轰动,纷纷猜测谁是屠龙英雄,将抱得佳人归。然而让人意外的是,杀人者迟迟并未出现。 

        各种流言四起。有说是莫飞花的鬼魂所为,有说是莫飞花拥有一绝世高手的情人,该人出手结果了秦霹雳,更有的人说是少林的掌门了因大师杀的秦霹雳,因为少林与藏剑山庄同为名门正派,只是出家人不能迎娶莫吟秋,于是甘当无名英雄…… 

        七天之后,江湖中有人跳出来:是我杀的秦霹雳! 

        来者乃是江湖中名不见经传的一名小剑客,自称是“玉面小白龙”的萧言欢。 

        武林一片哗然:“这小子要是能杀了秦霹雳,那我可以杀了玉皇大帝!” 

        然而令整座武林再度哗然的是,莫吟秋竟然认可了萧言欢的身份,并宣告:三日之后拜堂成亲,萧言欢将成为藏剑山庄的新一代庄主! 

        萧言欢的欢喜并不长。两日之后,他被发现死于霹雳棘之下——霹雳棘乃是天火地雷帮的独门暗器。 

        武林界一片庆灾乐祸:连霹雳棘都躲不过,还敢号称杀了秦霹雳? 

        萧言欢死了,莫吟秋的拜堂取消了。她从此销声匿迹,藏剑山庄也从武林中抹去名号。 

        这一段往事,是莫吟秋生命中的火轮。她义无反顾地赤脚踩了上去,然后发现火轮倒了——倒了的火轮没有烧灼到她,却烧掉了她生命的青葱。 

        “我早便知晓是你杀了秦霹雳……”莫吟秋幽幽地开口道。 

        “那你还要下嫁给那个玉面小白龙?”古牧剑脱口而出,声音嘶哑。 

        “因为我觉得他至少比你勇敢。”莫吟秋长出了一口气,“虽然他欺名盗世,可是至少他可以勇敢地向世人承认,他爱我,愿意跟我在一起,一生一世,不惜一死。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胸口如同重击——多么熟悉的说辞哪,与他先前答复莫吟秋为何要娶一名妓女的说法如出一辙。 

        “那你杀了秦霹雳之后,又为何不出来见我?”她反问道。 

        他沉默着,良久后徐徐道:“因为我要养伤。” 

        她的心头如同惊雷响过——许多年间,她为这一幕做过无数的设想,几乎所有的设想中,她都将他描摹成负心郎,爱的懦夫,爱的逃兵,却从未想到过,杀死秦霹雳并非一件易事,是要付出代价的。他需要时间来疗伤,疗秦霹雳给他带来的肉体伤痛,以及莫秋吟给他带来的心灵伤害。 

        “我们彼此心中有着对方,却假装着不去承认。”莫吟秋扬起脸,笑了,再在风中字斟句酌着,“你究竟害怕着什么呢?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慢慢地抬起眼,看着莫吟秋,道:“你知道我害怕的是什么吗?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,我看见你白裙胜雪,美得仿若坠落人间的仙女。我看见你五指纤纤,肌肤吹弹即破。你是芍药,是牡丹,是养在富贵人家的一朵娇花。与你站在一起,我听得见澎湃的心跳声,可是我又自惭形秽,因为我知道,我能给到你的江湖,与你想象中的江湖相去太远。你想象中的江湖,是侠士风流,是快意恩仇,是神仙眷侣,是逍遥自在;可是我熟悉的江湖,却充满着血腥气、汗臭味与世俗气息。我杀人,并非为了匡扶正义,而是为了获得赏金。为了杀人,我需要不眠不休三天三夜地以追赶一个人,身上的汗臭味可以熏死一头牛;而且杀人,也不似你想象中的那么轻松,而是充满丑陋。你会看到扭曲的面孔,苦苦的哀求,乃至于屎尿齐出,臭气熏天。鲜血从剑底喷出的时候,你想象那是风的声音,可是我看到的却是大堆逐血而来的苍蝇。总之,你我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。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停顿了下,继续道:“我拜堂成亲之日,看见你云鬓摇散,泥水污了你的裙面,我心头想着的是:我怎么可以让你流落如斯?你应该是绸罗裹身,锦衣玉食,起居有丫鬟,出行有车马,而不是跟着我这样的一个穷剑客亡命天涯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打断了他的话头,“你怎知我会喜欢锦衣玉食的生活,而厌倦亡命天涯呢?你可曾问过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?” 

        “我不需要问你想要什么,我只知道我给不到你最好的生活,所以我能做的,就是远远地望着你。”古牧剑的呼吸急促了起来,“恰如那个枣泥荷花酥。每年里我都要她为我做上一盘枣泥荷花酥,可是我从来都吃不出你给我的那份滋味。我却也知晓,你若跟了我,恐怕永远都吃不上那么可口的枣泥荷花酥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“其实我根本就不喜欢枣泥荷花酥。”莫吟秋凄楚地笑了,“从小到大,我都不喜欢枣泥荷花酥的味道,因为我觉得它太甜太腻。可是与你相守的那一日,我不知该说些什么,于是就随手请你吃桌上的那一盘枣泥荷花酥。你吃了一块,夸它好吃。然后我就认定枣泥荷花酥是世间最为美味的食物。每年的时候我都要吃上好几盘。吃着吃着,我就发现它真的很好吃,于是爱上了它。有时候,爱情就是这样吧。我们先告诉自己爱上了对方,然后渐渐地发现他身上有着许多值得自己爱的地方,最后就是爱得死心塌地。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的眼神痴痴然然。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深吸了一口气,问古牧剑:“你实话告诉我,你这一生中,可曾爱上过我?” 

        曾经里,她亦曾问过他这个问题,在他的成亲之日,当着他的新娘,泪光盈盈,“你说,你可曾爱上过我?” 

        他答得干脆利落:“我一介江湖浪子,怎么可能爱上你这名门千金?” 

        一旁的新娘子掀开了红盖头,“我知道你要说什么。可是我告诉你,我比你爱他更甚!我爱他的气息,爱他的胡渣,爱他的每一根皱纹,每一根白发。我愿意为他下厨洗手做羹,为他缝衣补纳,为他生出一堆的娃。我对他的爱,可以直至海枯石烂,天崩地裂!你能爱他,爱得如此完整吗?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自愧不如,至少她羞于想象与他生出一堆的娃。于是她唯有退出,仓皇离开,掩面长泣,一如戏文里所唱的:“风雨凄迷,梨花满目,五角亭檐,线落如珠。” 

        爱?还是不爱?这个问题纠缠了她大半辈子,让她三千青丝变成雪,让她镜里丹颜空辞瘦,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。她唯有在三十四年后,将其抖索出来,摊开在古牧剑的面前,等待着他的答复。 

        一名小女孩从戏台处跑了过来,抱住她,“奶奶,我要吃块枣泥荷花酥。” 

        古牧剑的眼神里戳入了一根针,将所有积攒起来的情感全都流泻出。他喃喃地道:“爱过,又或者不爱,有何意义呢?行至水穷处,坐看云起时。我与你所有修行的缘分,也就是像现在这般坐在一起,静静地看一场戏罢了。” 

        她全身的力气全都涣散开。 

        戏台上,锣鼓喧天,忽地一下收紧,阖寂无声。却是剧终人散。 

        小女孩重新跑了过来,盯着她的脸,“奶奶,你是不是哭过了啊?刚才那位爷爷,是不是你说过的爱情?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慈爱地伸手抚摸了下她滑嫩的小脸,“奶奶没有爱情。” 

        小女孩偏着头,“奶奶骗人。奶奶,你说女人要为爱情而战,那你刚才战斗了吗?” 

        泪水忽地化开,“抱歉,奶奶输了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小女孩伸手擦去泪水,“奶奶不哭。等我长大了,我一定替你打败爱情。”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伸手抱住了她,“傻孩子,爱情没有成败,只有得失寸心知。你不要想着去打败爱情,而应该去拥抱爱情。” 

        小女孩嘟起了嘴,“那奶奶你为什么不去拥抱爱情呢?” 

        不是她不想,而是她已放弃。在先前分别的时候,她开口道:“这一别之后,余生里恐怕再不复相见。你就不想拥抱一下我吗?” 

        他一怔,随即一丝烈火从眼眸中燃烧而起。他毫不犹豫地张开了双臂。 

        她却推开了,“算了。此生里我始终得不到你,就让此刻里,你也得不到我吧。你我就此两讫。从此山长水阔,各自珍重。” 

        她目送着他离去,脚步微微踉跄,再无三十五年前的那般英气勃发。 

        落日余晖里,一老一少牵着手,缓缓而行。 

        “奶奶,刚刚小六子又笑我是收养的野孩子……” 

        “别生气了。奶奶回去后再给你做枣泥荷花酥,好吗?” 

        “好啊好啊,我最喜欢奶奶做的枣泥荷花酥了。” 

        “我爱他。爱他的气息,爱他的胡渣,爱他的每一根皱纹,每一根白发。我愿意为他下厨洗手做羹,为他缝衣补纳,为他生出一堆的娃……”所谓爱,就是可以让一个锦衣玉食的人,洗手下厨,为他做一份自己不喜的枣泥荷花酥,并甘之若饴……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抬起眼。天边暮云四合,落日熔金。又是一天过去。一天不过十二个时辰,一年不过十二个月。习惯了繁华,繁华不过一场梦幻;接受了寂寞,寂寞亦不过是一盏灯油,即便再难熬,终也有烧尽的一刻。所有的缘分,不过是你我坐在一起看场戏。剧终人散,就此别过,浮生各自珍重。从此里山长水阔,未问生死。 

        莫吟秋长出了一口气,“奶奶走累了,我们歇会儿,好吗?”

      本文标题:流年殇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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